| 关于举办柳城县2009年“工商业杯”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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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4 09:30 文章来源:文件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柳城县总工会
柳城县工商业联合会 文件
柳城县企业家协会
柳城工字[2009]20号
关于举办柳城县2009年“工商业杯”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各企业工会、乡镇商会、企业家协会会员:
为丰富广大职工文化娱乐生活,进一步促进我县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构建和谐柳城的步伐,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县城举行柳城县2009年“工商业杯”气排球比赛。现将《柳城县2009年“工商业杯”气排球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队伍,认真训练,按时参加比赛。
附:1.气排球比赛规则
2.柳城县2009年“工商业杯”气排球比赛报名表
柳城县总工会 柳城县工商业联合会
柳城县企业家协会
2009年8月27日
主题词: 职工 气排球 比赛 通知
抄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 2009年8月27日印发
柳城县2009年“工商业杯”气排球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柳城县总工会、柳城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柳城县企业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柳城县文体局
比赛时间、地点: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县城举行
三、比赛项目:男女混合气排球赛
四、组队办法及要求:
(一)由各乡镇商会或会员企业组织本区域会员组队参赛;企业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2009年7月31日前到该企业工作)组队参赛,本次比赛不允许请外援。
(二)每个队只允许报领队、教练各一名,队员12名。领队、教练可兼任队员。
(三)比赛时,要求每个队上场队员为6名队员,并且至少有2名女队员和一名企业领导。
(四)每个参赛队比赛时必须穿软底运动鞋和有号码的运动服。
(五)各参赛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出现意外的伤害费自理。
五、报名要求:
(一)各参赛队于2009年9月8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交到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611357,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参赛队必须交纳参赛押金200元,正常参赛后,并于比赛结束时退还。不按要求参加比赛的,不返还参赛押金,所交押金充入比赛费用。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最新的气排球比赛规则(附后)。
(二)比赛则分两阶段进行,即初赛和复赛,视参赛队情况再定参赛办法,并在领队会上详细说明。
七、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按参赛队的30%给予奖励,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另外设立鼓励奖和组织奖若干名。
八、定于2009年9月8日上午9:00在县总工会会议室召开领队和教练会,商讨有关事宜,并进行分组抽签,请各参赛队派人准时参加。如情况有变,则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在领队会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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