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2007-02-13 10:16  文章来源:柳城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经济管理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7〕24)号)精神,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到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认真做好我县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流动有序,运输畅通,使全县人民在欢乐、祥和、平安的氛围中欢度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流向面广,流时集中,春运组织特别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柳城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尚达 副县长
  副组长:骆 秋 县政府办副主任
  乔德扬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严少进 县安监局局长
  覃 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韦云峰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惠金 县民政局局长
  雷 静 县旅游局局长
  许 创 县交通局副局长
  易阳升 柳城海事处处长
  黄开龙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晓方 县经贸局副局长
  王柳宣 县工商局副局长
  韦章韩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胜 县建设局副局长
  韦德勇 县农机中心副主任
  梁 荣 县人劳社保局纪检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综合股,联系电话:7612551,传真:7614801),负责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乔德扬(兼),副主任:韦云峰(兼)、许创(兼)、易阳升(兼)、刘晓方(兼),办公室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快捷方便”的原则,把春运工作作为贯彻执政为民、强化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柳城的重要举措及具体行动,认真抓好抓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运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春运和安全工作,制定并实施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对春运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各参加春运的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和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运力,提高应变能力
  运输主管部门和主要运输企业要根据2007年春运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运输方案,合理安排好运力,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对可能发生气候变化和客流聚增、超载卸客等突发情况,要有预案及应急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的重点监控工作,定期发布和交流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减少民工盲目外出。
春节期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我县节日市场供应物资和重要的工业原材料物资运输,确保重点骨干企业正常运行。
  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一)抓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和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工作。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务必对参加春运的各类运输工具(设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驾驶人员资格等,按照有关规定和春运工作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从制度上和技术上狠抓落实,确保投入春运的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公路客运车辆监管力度,保证参加春运的车辆和司乘人员符合安全营运要求,严禁非法改装车、拼装车、农用车、报废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他车辆参加春运。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水路航道、码头、船泊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横渡和圩渡码头的安全管理,严禁渡船无证驾驶和超载行驶。
  (二)认真抓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及道口的管理工作,教育当地群众不要随意在铁路上行走及私设道口,对私设道口,当地政府应协助铁路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要继续抓好监护道口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农机部门要教育司机通过铁路道口时,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自觉维护道口的畅通。
  (三)抓好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乡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或违规的车辆。同时,加强公路沿线群众集市贸易、民俗活动期间的农村道路的监控管理,严格查处、取缔非营运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
  (四)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无法在春运前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路段,以及新增的事故发点段、危险路段、施工路段等可能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和极易引起交通堵塞的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由政府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要继续抓好“双超”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国道省道畅通。
  四、强化治安管理,落实有效措施,创造良好春运环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确保广大乘客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要集中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严防各种破坏行为。严禁旅客携带“三品”(易然、易爆和危险化学品)乘坐车船旅行,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窃活动。规范客运市场,整顿运输秩序,坚决打击拉客、倒客、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各参加春运的部门和单位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时时处处为旅客着想,努力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合理增设售票网点,延长预售时间,开展多样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维护车站秩序,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效率。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教育作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气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及时揭露、批评行业不正之风。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参加春运工作的部门认真总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参加春运的运输单位要于3月22日前将春运工作书面总结交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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